各學院: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 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關于2019年度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資助〔2019〕267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2019年國家助學貸款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進一步落實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2019年,要進一步發揮國家助學貸款在教育扶貧、精準扶貧中的作用,提升貸款資助水平,努力讓每個學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各學院不得因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的全面開展,而拒絕學生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不得一個學生在一年里重復申請高校、生源地助學貸款。
(二)嚴格審核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學籍。按照政策規定,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對象為高校全日制在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各學院要做好學籍審核。各學院上報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名單必做好學籍比對,保證數據準確。對于因各種原因不能在國家助學貸款數據上報前完成學籍注冊的學生一律取消貸款資格。
(三)扎實開展家庭經濟困難資格認定。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是資助工作的基礎,各學院要按照學校下發2019/2020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工作要求,組織做好本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四)加大對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各學院要認真落實河南省教育脫貧專項方案,把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作為重點資助對象,貸款金額可根據實際情況按貸款上限足額申辦貸款,進一步發揮助學貸款扶貧的教育作用。
(五)加強貸后管理,嚴控違約風險、輿情風險。各學院結合2018年度本息回收情況、2019年度本息回收預測情況,統籌制定全年本息回收計劃,早準備、早著手,抓住關鍵時點,運用適當通訊手段,做好學生聯絡和還款通知工作,注重工作留痕,并在助學貸款系統記錄聯系情況。因地制宜地探索完善管理機制,做好本息回收工作,促進國家助學貸款實現“放得出去,收得回來”的良性循環。牢固樹立“服務為先,資助育人”的工作理念,加強與學生交流,尤其是針對歷史遺留等棘手問題積極處理,及時與學校學生資助中心溝通。
(六)加強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強化資助育人功能。各學院要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審核和認定工作,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占在校生的比例原則上和國家助學金的比例相當。鼓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加強勵志教育、誠信教育和社會責任感教育,培養青年學生自立自強、誠實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擔當的良好品質。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正確面對困難,引導他們積極主動地利用國家資助完成學業,增強受助學生就業創業能力,促進受助學生成長成才。各學院在做好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同時,要配合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管理工作,確保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都能有效地服務于借款學生、服務于高等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安排
(一)貸款范圍和額度。貸款范圍為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具體貸款額度按照學費、住宿費標準據實綜合確定。
(二)貸款發放和到期日期。
借款起始日:2019年11月14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則上2年制、3年制學生為2035年9月20日;4年制學生為2036年9月20日,以此類推,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039年9月20日。請各高學院按照此規則指導學生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
借款發放日:2019年11月14日。
借款起息日:2019年11月14日。
本年度貸款發放時的利率按屆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相應年限貸款基準利率執行,以后隨人民銀行利率變化及合同約定做相應的變動。
(三)貸款信息錄入及初審(9月1日-10月20日)
9月1日起,進入2019-2020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宣傳、申報、審查、錄入階段。
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學生在線服務系統(以下簡稱“學生在線系統”)網址:https://www.csls.cdb.com.cn。
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業務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業務管理系統”)網址:https://zxdk.cdb.com.cn。
9月8日(含當日),各學院通過開行國家助學貸款系統報送2019-2020學年度貸款需求預測額度。
9月17日,各學院根據貸款預測人數到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領取學生申貸材料。
10月14日,貸款數據錄入工作結束。在此之前,各學院要完成學生學籍信息的核對工作,無學籍的學生不能享受國家助學貸款。
10月15日-10月16日,各學院在初步確定貸款學生名單后要通過學院網站或報欄張貼的方式向全學院學生公示2天,并上報公示照片,電子版發至學生處FTP。如果學院沒有按要求公示,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數據審核環節將取消其貸款資格。
10月17日-10月18日,各學院貸款聯絡人會同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共同審核助學貸款信息(具體安排見附件1)。同時,各學院需將申貸學生紙質材料報送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歸檔(報送內容及要求見附件2)。
10月17日-10月18日,學校網站公示2018年度貸款學生名單。
10月20日,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貸款數據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四)申請材料要求
貸款學生需按以下要求向學校出示和提交申請材料:
1、首貸申請材料
(1)出示材料
借款學生身份證原件、錄取通知書原件(新生)或 學生證原件(在校生)。
(2)提交材料
借款學生本人簽字的《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可在“學生在線系統”中自行導出打?。┰?、借款學生身份證復印件、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復印件。
2、續貸申請材料
(1)出示材料
借款學生身份證原件。
(2)提交材料
《申請表》原件。
(五)合同簽訂及審批
11月1日,各學院到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領取借款合同。
11月1日-11月4日,各學院組織貸款學生填寫借款合同。
11月5日,各學院將審核整理后的借款合同等貸款材料報送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整理、歸檔。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組織有關人員逐份對借款合同及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確保助學貸款信息系統數據與原始申請材料的一致性。審核的主要內容包括:(1)核對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請表等材料是否齊全,與匯總表上的總數量是否一致;(2)核對借款合同、申請表中的姓名、身份證號信息是否與借款學生身份證復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確到門牌號,入學年份、學制、畢業年份信息是否與學籍信息一致(3)核對借款合同上借款學生是否簽字、捺印、填日期,申請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簽字確認;(4)核對借款合同高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齊全、正確,申請表上的資格審查單位和資助中心的公章、日期是否齊全。
11月5日,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實際簽訂借款合同情況,審核匯總學生借款合同信息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六)貸款發放
11月14日,開行河南分行通過支付寶公司將貸款劃付到所有貸款學生支付寶賬戶中,隨后貸款系統自動將學費、住宿費扣劃到學校賬戶上。借款學生的生活費留存在學生個人貸款支付寶賬戶中,學生可自行支取。
(七)其他問題
1、對于當年已辦理生源地貸款回執的借款學生,不得辦理高校助學貸款。
2、電子口令登錄牌的維護與管理工作
各學院使用的電子口令登錄牌原則上是一一對應的關系,需要解除邦定或者重新邦定用戶的,可上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處理。各學院要做好電子口令登錄牌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工作,要制定相關制度來加強管理,以確保學生貸款數據信息的安全。
3、借款學生合同的領用管理
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各學院要加強對貸款空白合同的管理與使用以及作廢合同的管理。各學院在領取助學貸款空白合同時,要委派貸款聯絡員或其他專職輔導員到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領用手續,對領取的空白合同數、使用數、作廢數都要進行詳細登記,同時按照合同印刷流水號順序寫“國家助學貸款空白合同使用清冊”(附件3);作廢的合同,各學院要按照合同印刷流水編號順序填寫“河南省高校助學貸款空白合同銷毀清冊”(附件4)。各學院在上報借款檔案材料時,要將“國家助學貸款空白合同使用清冊”和“河南省高校助學貸款空白合同銷毀清冊”一并上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于空白合同保管和使用混亂,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或出現空白合同丟失、被盜及違規使用等問題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借款學生基本信息的錄入
為讓借款學生熟悉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原則上,所有學生都必須通過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提交助學貸款申請。各學院在核對貸款學生基本信息時,要確保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信息與身份證(戶籍)一致,盡量留存學生QQ號、電子郵箱等常用固定聯系方式,避免學生畢業后因基本信息不完整而無法與其取得聯系。
5、借款合同、貸款承諾書的簽訂和相關教育工作
在受理貸款和簽訂合同時每位學生必須簽訂《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約定和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5),《承諾書》作為《借款合同》的必備附件,一式兩份,借款學生簽字捺印后,學生和學校各留存一份。要求借款學生必須認真閱讀借款合同及承諾書內容,學院輔導員作為見證人在承諾書上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各學院還應通過印發宣傳冊、播放宣傳片、進行征信知識問答、組織誠信宣誓活動、舉辦培訓和貸款知識考試等方式,使借款學生清楚還款事項和違約后果。相關活動圖片及報道可發送至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FTP,放于各學院上報文件夾中。
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安排
(一)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1、貸款回執錄入工作安排
按照上級有關要求,學校需在10月1日前將申請2019/2020學年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貸款回執,錄入“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業務系統”)。各學院需指派老師按照附件6的時間安排,到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錄入本學院學生的貸款回執。
2、申請辦理貸款回執的程序要求
申請辦理2019/2020學年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應向所在學院提出貸款回執辦理申請,上交生源地貸款回執函件(只收生源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給學校的函件聯,學生留存聯留給學生本人保存使用),填寫《洛陽理工學院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回執辦理申請審批表》(見附件7,以下簡稱:《審批表》)交所在班級輔導員審核,輔導員審核后在《審批表》中簽名,連同生源地貸款回執函件一并在錄入貸款回執時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存檔。
3、未通過審核貸款回執的處理
各學院在審核中,如果遇到以下幾種情況:2019級新生未報到、學生想放棄貸款、不配合上交貸款回執、同時申請校園地助學貸款、無學籍、降級、休學、留校察看、降級試讀、轉學、退學等情況時,可審核不通過,并按相關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在校學生
要求申貸學生寫出情況說明,輔導員簽署意見,學院審核蓋章后,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存檔。學院在錄入回執時,錄入“謝絕”貸款,并注明相關原因。
(2)因特殊情況不在校學生
已申請2019年生源地助學貸款,但因特殊情況目前不在學校學習的學生,學生帶班輔導員須向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出具書面的情況說明,學院負責人須在說明上簽署意見加蓋學院公章,在錄入回執時一并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存檔。目前不在校學習的學生,學院在錄入回執時,錄入“謝絕”貸款,并注明相關原因。
4、其他
聯辦學校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的貸款回執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審核。
(二)其他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手續的辦理
其它銀行的貸款回執辦理程序可參照國家開發銀行的辦理程序進行, 即:學生填寫《審批表》,學院在對學生的相關信息進行初步認定后,再根據生源地相關機構的來函要求,指導學生辦理校內回執的相關事宜。例如:來函需要學校的財務賬號,可指導學生到校財務處辦理相關手續;如來函要求回執加蓋學校的公章,可指導學生到校辦綜合科辦理相關手續。各學院如遇到不清楚或無法解決的問題,可先對學生的基本情況進行認定,給學生開具相關證明,再讓學生到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或辦理有關手續。
附件:1. 國家助學貸款審核日程安排表
附件1:國家助學貸款審核日程安排表.docx
2. 國家助學貸款上報材料說明
附件2:國家助學貸款上報材料說明.docx
3. 國家助學貸款空白合同使用清冊
附件3;國家助學貸款空白借款合同使用清冊.docx
4. 國家助學貸款錯誤作廢合同銷毀清冊
附件4:國家助學貸款錯誤作廢合同銷毀清冊.docx
5. 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約定與承諾書
附件5: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約定與承諾書.docx
6. 2019年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回執錄入時間安排
附件6: 2019年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docx
7.洛陽理工學院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回執辦理申請審批表
附件7:洛陽理工學院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回執辦理申請審批表.docx
學生工作處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