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制定和實施學校的學科建設與研究生教育發展規劃、方案及相關管理制度。
2.負責學校碩士學位授權單位、擬新增專業碩士學位點的組織申報等工作。
3.組織、協調并督促各教學科研單位制定實施本單位的學科建設發展規劃。
4.負責制定學科建設經費預算、使用、審核和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
5.組織重點學科建設項目的遴選、申報、檢查、驗收等工作。
6.負責聯合培養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7.落實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抓好部門自身建設。
8.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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